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黄金期货合约的交割
基本信息
1、交割单位:黄金标准合约的交割单位为每一仓单位标准重量(纯重)3000克,交割数量应当是3000克的整倍数。
2、交割品级:金含量不小于99.95%的国产金锭及经交易所认可的伦敦金银市场协会(LBMA)认定的合格供货商或精炼厂生产的标准金锭。
3、交割商品:
(一)国产金锭:应当是经交易所注册的品牌金锭。
(二)进口金锭:应当是经交易所认可的伦敦金银市场协会(LBMA)认定的合格金锭供货商或精炼厂生产的标准金锭。
4、交割商品的规格:
(1)交割的金锭为1000克规格的金锭(含金量不小于99.99%)或3000克规格的金锭(含金量不小于99.95%)。
(2)每一张仓单的金锭,应当是铜一生产企业生产、同一牌号、同一注册商标、同一质量品级、同一块形的金锭组成。
5、交割费用:进行实物交割的双方应分别向交易所交纳0.06元/克的交割手续费。